“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 ——《共产党宣言》

写在前面

本文本是一个多月前随手写下的日记,恰逢今日微博热搜又讨论相关话题——网红PAPI酱孩子随父姓——觉得有了整理发布的意义——也作为本公众号(编者注:即“沙滩文学部”)的第一篇正式文章。

标题已经用简短的文字点明了态度,但成语“大辂椎轮”可能较生僻,在此稍作解释。大辂,古代华美的大车;椎轮,无辐条的原始车轮。该词指大辂由椎轮逐步演变而成,比喻事物的进化,由简到繁,由粗至精。

姓名的演化也是同理:作为一种传承久远的文化现象,或许我们不应片面地根据新闻的一鳞半爪上纲上线,而更应当从历史的角度理解其演化的逻辑和内涵,从而理性地认识当今种种社会现象背后,移风易俗的重点难点。

星桥 2020.5.12

正文

所谓的冠姓权,微博上最近讨论得比较多。

今天我们说的姓,英文叫family name,是姓名的一部分,作为家族传承的记号,传统上具有特殊的地位。绝大多数人都是随父亲或母亲或其他长辈姓。

然而历史上这些姓也经历过从无到有的创造过程,尽管有据可查的历史中,已经消失的姓其实超过了现存的姓。它只是一个历史阶段的产物:在这一时期,家庭在社会中有不容置疑的地位,姓作为一种标记,声明的是人和家庭之间的所属关系。

真正的问题是,家庭结构本身就在逐步解体。结婚率走低只是一个数字的表现,具体而言,传统的大家族在近现代式微,对成员的影响力(甚至谈不上组织或掌控)日渐虚弱;小家庭的存续也充满挑战,越来越多的人要么离婚拆解家庭,要么根本不结婚不成家不生子;单亲家庭或者实质上的单亲家庭,也不再罕见。

究其根本,还是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

在资本主义之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往往是直接的,决定性的。无论是奴隶主还是封建主,无论是三纲还是五常,赖以维系的都是他人的直接依附。资本主义的发展终结了这一“传统”,使人独立起来(相对于过去),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开始转向间接

既然要争取人的独立、平等、自由,这些现象就必然发生:被监护人之于监护人,不再是为父辈所有的子女;配偶之于配偶,不再是为夫君所有的内人;学生之于教员,不再是为师父所有的生徒;国民之于国家,不再是为人主所有的人臣。我们必须承认其进步性。

现代人讲市场经济,买卖双方的一切理解基于市场行为(劳动力也是一种商品,雇主和雇工以雇佣劳动建立联系),“人——物(媒介)——人”的关系普遍地取代了过去“人——人”的直接关系;讲人民主权,以民主共和代替君主专制,离不开代议制,选出一批代表来间接地贯彻抽象的人民的意志;讲学校教育,教师不再享有过去不容置疑的崇高地位,而是如其他普通劳动者一样,接受校方行政部门管理,尽管局部还存在一些旧师徒制的残余;即便讲家庭,也越来越多基于相关法律来解释白纸黑字,法权意义上的婚姻和家庭的物质属性压倒了其他一切属性,法律意义上的监护关系成了“自然”,生物意义上的亲子关系反而变得“不自然”。于是文明的结构从简单变得复杂,事情变得有趣起来了,当然,《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对此讲得更深刻。

那么反过来看这个冠姓的问题,结果就是显而易见的了。即便按某些伪女权者(为什么说某些人是扛着女权反女权,之后有机会另述)的想法,真的让孩子随母姓,这个姓本身难道不也是从自己的祖辈那里继承来的么?要论及祖宗的姓,那就得由此上溯千年,把每一代都“拨乱反正”地随母姓,完全改为原始社会的母系氏族才有可能——相当不现实,而且无必要。

实际上,据鲁迅论国骂“他妈的”一文所记载,北魏的名言流传至今,依然可以借来批这种心态:

卿何必姓王?”

如果不是委身于士族门阀寻求荫蔽,何必呢?

当然,现代人独立程度空前地高,个人利益不容侵犯的程度也空前地敏感。如果在婚姻关系内都无法就随父姓或随母姓达成一致(毕竟,任何人际关系总是需要或多或少的妥协,而妥协变得越来越难),那么,相比于墨守成规地遵循传统,我们有没有更好的选择?其实也是有的,这里多说几句。

如果双方都对此争执不下,绝对中立的折中法也不失为一解:孩子取非父非母姓。这种情况,实际上,姓成为了名字的一部分,每个人的姓名都是单独取得的。

合不合法?即便按目前通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对民法和婚姻法相关条款的法律解释,似乎也不是非法:

中国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母姓,同时有正当理由的也可选取其他姓氏。几种情况下公民可以不随父母姓: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少数民族公民可以根据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选取姓氏;有其他正当理由。

只是不知道实际情况下,因父母双方争执不下无法确定子女姓氏是否可以构成不随父母姓的“正当理由”。不过眼光放长远一点,这可能是该问题的终极解决方案,法条也是根据社会需要修订的嘛。而且,历史上并非没有类似先例。

在秦汉时期的社会转型中,中国传统的“姓”和“氏”概念合并了;在清末以来的社会转型中,中国传统的“名”和“字”概念合并了。今天的人提到“姓氏名字”,默认会当作两个概念,而不是四个。可以想象,姓名的一体化或许再经过一段历史时期就会实现。每个人的名,将仅仅承载它最初最原本的含义,也就是标识和区分个体。脱去一切历史附加的限定,最终获得解放。

编者按

星桥同学在20年撰写日记时,曾说明过投稿的思考角度:

采取日记形式,一方面有利于按时间顺序直接更新,另一方面也是呼应当下的一种潮流,站在个人立场独立发言的潮流。此外,日记不是论文,形式上风格上不必拘束;又比较接地气,可以从个人生活说开去,收放自如一些。

收放自如,但不至于信口开河,立场上,还是希望能尽量坚持几点:

在历史基础上,讨论当下;在实践基础上,讨论理论。

在个体基础上,讨论整体;在底层基础上,讨论顶层。

本文过于突出第三点,优先考虑个体,以至于有些论点稍显过激。结合发达国家实践的情况看,即使在非常尊重个体自由和边界的国家,强调个体在家庭中的归属的特征也还是十分明显的,个体的解放并不代表完全剥离于集体之外,甚至很多家庭的孩子会采取更复杂的组合姓氏,以及中间名等。可见,姓氏可能是一个远比本文所考虑的范畴更复杂的社会存在,在不同历史时期完全有灵活变更其形式而存续的可能。